东奥小编收拾“税务常识:怎么样断定某固定资产是专门用于研制的仪器”,供我们参阅!
问: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快折旧企业所得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4〕75号):“二、对一切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制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越100万元的,答应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核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越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纳加快折旧的办法。”企业怎么样断定某固定资产是“专门用于研制的仪器、设备”?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快折旧税收方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用于研制活动的仪器、设备规模口径,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讨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告诉》(国税发〔2008〕116号)或《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确定管理工作指引)的告诉》(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则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