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7点13分,富阳交警接到大众报警:富春大街恩波大桥加油站处产生交通事端,需求处理。
接到报警后,区交警大队巡查一中队民警当即带队赶到现场并找到了当事人,从两边的状况介绍中,民警很快了解了作业通过:男人杨某驾驭着一辆三轮摩托车,从小路驶出,预备右转弯进入恩波大路,因为没有及时留意躲避,与一辆正在路上由南向北直行的哈佛H2轿车产生磕碰。走运的是,杨某和轿车司机都没有受伤。
两边当事人都没有受伤、车损相对也比较细微,那可以说是一件细微交通事端了,但在现场了解状况的过程中,民警却发现三轮摩托车的驾驭员说话过程中带有浓郁的酒气……
在现场勘查的一起,民警依法对杨某进行酒精吹气测验,但是当酒精呼吸检测仪数据出炉时,仍是吓了一跳,检测仪显现的数据为大于550毫克/100毫升(该数据为呼气检测仪可显现的数据最高值),远超于了80毫克/100毫升的醉驾规范,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杨某、贵州人,现年45岁,已经在富阳日子作业多年,依据杨某告知,25日、26日两天,其在聚餐的过程中已喝酒过量,27日杨某出门预备作业前,想到自己前两天屡次喝醉,便想到了酒席上常说的一句话“喝醉了第二天再喝点酒,弄点酒吊回来”,所以,出门前的杨某喝下了一瓶劲酒,却没想到产生了事端。
后经血液检测,杨某血检酒精含量为298.3mg/100ml。因涉嫌风险驾驭罪,杨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纳刑事强制措施,现在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月份以来,富阳公安交警部门已抄获喝酒驾驭44起,醉酒驾驭20起。请紧记交通安全法令和法规,喝酒别开车,再说一遍,喝酒别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