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情况:西华县址坊镇陈村西边2公里,有一家废铁厂和塑料颗粒加工厂生产废水排到漯河市郾城区坡阳村的鱼塘,导致3000斤鱼死亡,河南省环保厅与漯河市环保局取走水样一直没有处理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一)废铁厂情况。经查,该废铁厂为西华县伟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西华县址坊镇西工业区,法人是王伟峰,于2016年6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文号为“西环审〔2016〕20号”。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除尘设施建设不完善,场区内卫生条件较差,路面积尘严重,但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二)塑料颗粒加工厂情况。经查,该厂位于西华县址坊镇陈村,占地约1亩,负责人刘玉锋,属于经营塑料片漂洗加工作坊,建有1条塑料片漂洗生产线,产品为塑料片,并非塑料颗粒加工厂。该加工作坊无任何手续,属“散乱污”企业。6月4日22时,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塑料片漂洗加工作坊建设有5立方米沉淀池,设置有外排口,漂洗废水经过沉淀池后有部分废水排入东风渠,流向柳塔河方向。在东风渠与柳塔河交汇处有一水闸常年关闭,因闸门年久失修,致少量水流进柳塔河。执法人员在东风渠与柳塔河交汇处提取了水样,检测报告为正常;现场检查柳塔河内水面无异味、无死亡鱼虾漂浮。综合以上检查情况,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西华县伟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西华县环境监察大队已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的教育,要求其加强日常管理,并对该公司采取断电措施,待其整改完成后恢复供电。(二)塑料片漂洗加工作坊:西华县环境监察大队已责令址坊镇陈村刘玉锋所经营的塑料片漂洗加工作坊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其采取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等措施,并于6月5日凌晨4时对该加工作坊进行了依法取缔。
问责情况:经研究,由于址坊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刘建平、陈村党支部书记张宏亮没有认真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西华县环境监察大队第三中队长朱永存没有认真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根据《西华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实施方案》(西政办〔2016〕28号)文件精神,决定给予刘建平、张宏亮诫勉谈话,给予朱永存降职处分。
反映情况:太康县板桥镇王公府村东南方向有一家养牛场,臭气熏天,下雨天粪便水乱流,没有任何治理设施。
调查核实情况:6月5日,太康县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中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群众举报反映的养牛场名为红新养牛场,负责人叫王红义,该养牛场建于2013年6月,位于太康县板桥镇王公府村东南方向。现场检查时该养牛场存栏数为35头,属散养户。该养牛场东、南边为耕地,西边是道路,道路西侧是村民住户,距离大约5米,北边为空地,距离20米有居民。养殖场附近气味较重。经现场核实,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联合调查组通过调查了解到,县农牧局原来对该养牛场下达了行政指导意见书,要求该养牛场建储尿池等设施,但没有整改到位。这次,考虑到该养牛场距居民区较近,属限养区,整改效果差,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所以要求该养牛场组织清养。经认真宣传相关政策,业主王红义表示同意,2日内寻找新址进行饲养。6月7日,联合调查组再次检查时发现,养牛棚四周的粪便已清理干净,并盖上新土恢复原貌。35头牛全部转场到别处饲养,板桥镇政府正在帮助王红义选择新址。
问责情况:太康县农牧局决定,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板桥镇畜牧站站长王西永记过处分。板桥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给予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王公府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网格长苗波党内警告处分。
反映情况:周口市西华县交通局和交警队在逍遥镇S329省道设立检查站长达1公里,检查站路上的垃圾、沙石、尘土无人清理,导致扬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西华县S329逍遥超限站于2016年9月开工建设,2017年3月试运行,2017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站区执法区域东西全长200米。日常管理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派驻一个执法中队进行过往重型车辆的检查工作。由于S329逍遥超限站西约1公里处的省道路面破损严重,造成过境车辆带起大量粉尘和泥沙。群众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华县交通运输局抽调大型铲车、沙水清扫一体机2台,由全体驻站执法人员进行了清扫,同时对站内卸载物进行覆盖,并保持检查站1辆洒水车、1辆清扫车、3名保洁员24小时在岗,加强日常清扫、洒水,保持站内干净无杂物。
问责情况:经研究,由于西华县交通运输局驻S329逍遥超限站负责人杜建伟没有切实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根据《西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华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16〕28号)精神,决定给予杜建伟行政警告处分。
反映情况: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区北马庄行政村王老庄自然村东40米左右,有一家养猪场,存栏500头左右,粪便堆放在养猪场旁边空地,下雨天粪便水流入村边小河沟内,臭气熏天,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该养殖场为沈丘县辉昊养殖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刘晓耕,主要养殖生猪。目前存栏量1150头,其中母猪150头,猪仔1000头。群众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养殖合作社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沈丘县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1.县环保局对该养殖合作社进行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业主对场内未采取“三防”措施储存的粪便进行清理,全面消除污染;2.县公安局对法定代表人刘晓耕实施了行政拘留;3.北城办事处采取果断措施,对养殖场北侧沟渠的污水和粪便进行了清理;4.县畜牧局针对该养殖合作社制订了搬迁计划,限期6个月内搬迁完毕,搬迁期间产生的粪便和污水做到日产日清;5.县政府对此次污染问题举一反三,迅速对全县畜禽养殖业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问责情况:县监察委员会对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崔海涛诫勉谈话、县畜牧局畜牧股干部韩明改约谈、北城区马庄行政村支书郭永法诫勉谈话,责令北城办事处、县畜牧局和县环保局三个单位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讨。
反映情况:周口市沈丘县北马庄行政村王老庄村东边,有一家养猪场,臭气难闻,污水直排沟里,地下水受到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此信访举报件与编号D083的信访件举报内容基本相同,属重复举报,具体查处结果见编号D083的案件。
反映情况:周口市西华县奉母路东段,20家左右的修理厂喷漆没有防护措施,直接排放。其中一家财源喷漆修理厂产生废气比较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西华县奉母路东段共有16家汽车修理厂,其中13家未涉及喷漆、烤漆项目,1家已停业,只有“和谐一站式汽车服务”和“财源汽车钣金喷漆修理厂”两家有喷漆、烤漆设备。现场检查时发现,两家修理厂虽安装有活性炭吸附设备,但未能正常使用,没有经过第三方检测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5日,西华县环境监察大队已对“和谐一站式汽车服务”和“财源汽车钣金喷漆修理厂”进行了查封,并下达查封(暂扣)决定书。同时,对上述两家修理厂进行了断电,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其余13家未涉及喷漆、烤漆项目但存在危险废物处置场所不规范,没有进行环评备案的门店,及时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限七日内整改完成。
问责情况:经研究,由于昆山办事处分管交通工作的主任科员高建广、和谐区环境保护网格长乔春没有切实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西华县环境监察大队第四中队长石趁义没有切实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根据《西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华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16〕28号)精神,决定给予高建广、乔春、石趁义诫勉谈话。